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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招标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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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代理: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 业主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处 报名截止:2009-07-16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冶金矿产原材料
一、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兴东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
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UPVC、PE塑料管
管材及管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单位。 二、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
。 三、工程概况: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兴东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UPVC、
PE塑料管管材,局部采用钢管管材;输水管道总长约69.36km,配水管道总
长约296.91km,进户管总长约560km,总投资约4200万元;本次管材及管件
采购共分三个标段: Ⅰ标段:石港镇原栾甸、四港、金庄、江海、许港、仟港、志田、屯天河、
睹史院、戴湾、北渡、石北等村(施工A标,管材总投资约650万元); Ⅱ标段:石港镇原花市街、卞桥、石西、渔湾、石东、乐观、三窑、茶坝、
九家庄、长港、马道、新貌等村(施工B标,管材总投资约650万元); Ⅲ标段:兴东镇陆扶桥村、永合村、双楼村、黄金村、紫星村、原紫竹林村
、永护村、杨世桥村、土山村、孙李桥村、机场新村居(施工C标、D标,管
材总投资约750万元)。 1、招标范围:管材及管件供应。 2、工程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和兴东镇。 3、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4、计划供货日期为: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11月10日。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合格的UPVC、PE塑料管材
设备生产供应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且具有同时生产UPVC及PE管材的能力,不得为
经销商或代理商; 3、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3年有过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
良好的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必须是近二年连续列入水利部《全国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
信息年报》名录的生产厂家。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
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本项目报名时间为:请申请人于2009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00到南
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大厅报名(行政中心4号楼)。报名时需携带
: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近三年供水行业类似规模材料供应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4、相应生产标准、产品资料及样品资料(一种或几种); 5、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认证证书、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卫生许可证、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资料。 6、经审计的2007、2008年度的财务报告。 以上内容请提交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八、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2、南通市通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处和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将按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资格预审,必要时将对企业及项目经理进行
考察,将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八、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即日起。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程处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12楼 联系人:张建国、吴路萌 电话:0513-860286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 地址:通州市金沙镇碧华路80号 联系人:曹晓伟 电话:0513-86546409 传真:8652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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